加杠桿玩法涉嫌強迫消費?三問奈雪虛擬股票游戲合規底線

2022-07-01 21:03 來源:互聯網

6月30日,奈雪的茶發布港股上市一周年紀念活動,推出“奈雪幣”和虛擬股票游戲,向其5000萬會員發行虛擬股票,模擬股東特權。根據活動規則,消費者可通過消費等方式獲得“奈雪幣”后,可買賣奈雪虛擬股票。該游戲還設計了“杠桿”規則,消費者可以選擇加2倍、5倍或10倍杠桿“借錢”買入虛擬股票,非常類似股票市場的融資業務。該營銷活動引發巨大爭議,一度上榜微博熱搜。

奈雪這次營銷游戲是否違反金融管理法規?“杠桿玩法”觸碰了哪些法律風險點?本次營銷活動在個人信息保護、消費者權益保障方面有哪些重大漏洞?資深合規律師向南都大數據研究院解讀認為,奈雪虛擬股票游戲在三大方面瘋狂試探合規底線。

第一問:虛擬股票游戲是否違反金融管理法規?

第一問:虛擬股票游戲是否違反金融管理法規?

從游戲頁面來看,奈雪的茶本次營銷活動將其小程序中的“奈雪樂園”打造成虛擬交易所,發行、買賣虛擬股票,同時掛鉤港股行情、可以加杠桿交易……這些敏感的金融概念竟然引入了消費領域。

奈雪的茶虛擬股票游戲說明頁面截圖

有律師指出,奈雪此次活動涉及的消費者人數眾多,通過贈送虛擬股票的形式鼓勵用戶多消費,可能涉及變相吸收社會資金問題;而其提出的“奈雪幣”、虛擬股票等概念,則有可能涉及擅自發行證券,非法集資等風險。

不過,也有律師認為,從游戲設計細節來看,“是在合規與不合規的邊緣瘋狂試探”,嚴格來看并未實質性違規,但這并不表明這種營銷方式沒有法律風險。根據游戲規則,該虛擬股票與奈雪港股行情走勢掛鉤,當奈雪真實股價上漲時,虛擬股票對應的“奈雪幣”數量也將增長。因此,有分析提出了“港股上市公司向大陸地區投資人發放虛擬股票涉嫌違反金融管理法規”的觀點。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對南都大數據研究院解釋稱,商家推出的“虛擬股票”,實質還是非流通式代幣(消費積分)的一種玩法,并非我國法律意義上的“虛擬股票”。“奈雪幣”是最為狹義的“消費代幣”,其與法幣之間無法自由兌換,因此這種基于“幣”的“虛擬股票”交易實際上不可能通過金融手段直接影響真實股票的漲跌,因此這類交易并不能看做是真正意義上的股票交易,也就無所謂有“港股上市公司向大陸投資人發放虛擬股票”的問題。“當然,可能會因為推出此活動造成較好/較差的反響,銷量大增/大跌,因而間接影響股票漲跌。”她補充道。

在肖颯看來,該游戲機制涉及了消費代幣法律性質認定爭議、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風險、網絡博彩風險、有獎銷售風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風險等眾多法律爭議點位和紅線風險點位。其中,“虛擬股票”的玩法極容易涉及“押漲跌”式網絡博彩,進而容易觸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開設賭場罪”的法律紅線。不過,這次奈雪的“押漲跌”玩法之所以合規,是因為其“奈雪幣”并非充值或預付現金獲得,而是一比一消費獲得,且商家并不會因該“押漲跌”行為直接抽成或者獲利。她建議,各位“后來者”千萬不要盲目“拷貝”類似的商業模式。

第二問:“杠桿玩法”誘導沖動消費、涉嫌強迫交易?

第二問:“杠桿玩法”誘導沖動消費、涉嫌強迫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奈雪本次“虛擬股票”游戲本身沒有實質性違規,但其游戲規則背后仍然存在不少雷點。在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彭凱律師看來,其中最大的問題是虛擬股票游戲中的“杠桿玩法設計”。

奈雪的茶虛擬股票游戲說明頁面關于“杠桿玩法”的規則

根據游戲規則,游戲加入了杠桿借幣玩法,用戶可選擇x2、x5、x10倍杠桿,向奈雪借出2倍、5倍或10倍多的“奈雪幣”用以進行虛擬股票交易。參與杠桿玩法后,每次賣出虛擬股票時,每筆交易都需要償還杠桿借幣。同時存在“自動平倉”的風險,也就是假如用戶買入后,奈雪港股股價發生了較大跌幅,導致與奈雪股價掛鉤的虛擬股票價值也發生大跌,用戶總持倉數對應的奈雪幣價值少于借幣價值時,用戶持有的股票就會被系統自動賣出,這一設計與股票市場的融資業務非常相似。

彭凱認為,奈雪以“杠桿玩法”引入復雜金融概念,將會員體系金融化,讓一個單純的會員積分管理體系變得不純粹了,并不可取。他向南都大數據研究院分析稱,加杠桿的這個規則在消費者權益保障方面容易失控。在他看來,茶飲的消費者中可能比較多并沒有金融投資經驗,與真正的金融投資者在知識儲備上存在差異,面向這樣的消費群體做復雜金融概念相關的營銷,是失當的,消費者的知情權并沒有得到保障。

奈雪的茶虛擬股票游戲說明頁面關于“杠桿玩法”的規則解釋

南都大數據研究院注意到,游戲推廣頁面的規則解釋還舉例稱,假設用戶加杠桿借出400奈雪幣,若由于漲跌虧損,持有的虛擬股票只價值300奈雪幣,被強制賣出后只夠償還300借幣,用戶仍借款100奈雪幣,如果要繼續參與活動,就要先償還100奈雪幣。”這里需要償還的100奈雪幣,是需要用戶真金白銀消費才能一比一獲取的。

彭凱律師告訴南都大數據研究院,這涉及誘導用戶參與對賭行為的問題,一旦虛擬股票價格下跌,被自動平倉,消費者的對賭行為就失敗了,消費者相當于“欠了錢”,若要再參與活動,就要被迫進行購買行為。有可能消費者原本不需要喝那么多奈雪的茶,但為了“償還借幣”產生了一些非必要消費行為,有變相強迫消費的意味,這種營銷活動的價值導向也存在問題。對于企業而言,也有容易發生相應投訴糾紛的風險。

此外,游戲還設置了“虛擬股票游戲排行榜”每天更新排行,并提示用戶“至少需要30虛擬股才能上榜”相關字眼。彭凱表示,虛擬股票排行榜本身就是一種刺激、誘導消費的方式,在消費者本身金融知識儲備不足的情況下,設置如此復雜的交易規則,還誘導消費者進行沖動消費,也是不妥的。

第三問:擦邊營銷存在重大個人信息保護漏洞?

第三問:擦邊營銷存在重大個人信息保護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奈雪的這次營銷活動在個人信息保護、消費者權益保障方面也可能存在重大漏洞。

南都大數據研究院注意到,成為成員只需要通過微信一鍵登錄即可,點擊登錄的同時,實際上授權同意了《奈雪會員協議》和《隱私政策》。其中,會員協議是針對推出的這一套奈雪幣相關的會員規則,生效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而《隱私政策》生效日期為2020年8月,是奈雪公司通用的既有隱私政策文本,并未針對本次營銷活動單獨再出一份個人信息收集使用的規則,并征求用戶的同意。

根據《個保法》要求,隱私政策及相關用戶協議中,個人信息收集、處理的規則需要披露得非常明確,采集什么個人信息、什么字段都要一一列明。而現有的《奈雪會員協議》和《隱私政策》都并未一一列明收集個人信息的類型和目的,均為籠統概括,也并未在概括性說法中提到本次舉辦的類似營銷行為將收集何種個人信息。在彭凱看來,這種偶發性的營銷游戲并非其公司主營業務,屬于是擴展功能,公司通用的既有隱私政策并未將這部分業務收集用戶信息的行為包含進去,這個操作有漏洞。具體就這一次營銷活動而言,有非常多的操作購買行為、瀏覽痕跡,其中的個人信息體量相當可觀。如果既有的隱私政策中無相關表述,又不做單獨的個人信息授權規則的話,那就可能會引發個人信息保護這個層面投訴糾紛。

又如虛擬股票游戲排行榜,將上榜用戶的頭像、昵稱完全公開披露,并未做任何打碼或加星號去標識化展示。南都大數據研究院細讀奈雪隱私政策發現,在如何公開、共享信息部分提到,可能會與關聯公司、合作伙伴或供應商共享用戶個人信息,可能會在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披露個人信息,但并未提及需要公開披露用戶的相關信息。對此,彭凱指出,嚴格來說,“公開披露個人信息”這個操作并沒有經過用戶授權,即使是在會員體系內的公開,也是面向了超5000萬奈雪會員,是需要做嚴謹的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的,這種行為也存在較大的個人信息泄露隱患。

此外,奈雪小程序中幾份關鍵性用戶協議還存在比較多“簽訂條款不合理”的硬傷。從《會員章程》《隱私政策》和《奈雪虛擬股票游戲活動規則》文本來看,有比較多格式化的條款。“尤其是一些會限制消費者權利或是減輕奈雪責任的條款,并未做任何加粗、劃線或斜體標識來對消費者進行顯著提示,這是不夠規范的。”彭凱這樣補充說道。南都大數據研究院注意到,《隱私政策》中寫明:“協商不成,約定提交深圳國際仲裁院進行仲裁。”彭凱分析稱,約定仲裁形式是解決糾紛條款中對消費者最不利的格式條款,不同于法院訴訟,仲裁費用一般會有數千元,約定由敗訴方負擔,這極有可能加重消費者的維權金錢成本。

 

延伸 · 閱讀